亲子鉴定技术一个最大的优点是,您可以在家里自行取亲子鉴定样本,如血液、口腔细胞或毛发等,然后将您取的样本用快件寄到相应的检测单位。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担心样本 DNA 会受到环境和时间等干扰, DNA 质量变坏,而无法检测。 90 年代以前的亲子鉴定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根本无法对破坏 DNA 进行亲子鉴定。但是随在法医学的发展,法医工作者对于现场的血痕,有时现场血痕暴露在极恶劣的环境下,可能几周、甚至几个月,法医工作者均能对破坏 DNA 样本更好,更科学和稳定地检测遗传标记。 90 年代后,随着染色体测序, STR 遗传标记被成功运用到法医学亲子鉴定和个人识别。 STR 的特点是检测 DNA 片段长度非常短,可以检测 300bp 左右的 DNA ,如果 DNA 在环境作用下,破坏没有到 300bp ,均可以被成功检测。所以像我们平时邮寄的样本, DNA 破坏的程度很轻, DNA 片段程度均在 1000 以上,所以都可以被成功检测。
现在的 DNA 技术,已经达到 100% 的排除和认定亲子关系。只要样本准确标号、细胞没有相互污染和排除人为有意出错。亲子鉴定技术是不会发生错案的。
但是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却已经检测到,有两个所谓省级司法挂牌的单位,在网上也非常认真地宣传其单位的可靠性和技术的准确性及人员的高级性,却出了错案,我觉得确实不应该。根据我的分析,我想对于我们亲子鉴定这个群体说几句话:
1、 目前亲子鉴定有所谓正归的司法单位,也有民间的民营公司。其实到那个单位去做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您应该去看看,这家单位技术人员,是否经过专业的学习和专业的专门培训。现在进行亲子鉴定的技术群体有两类,一类是法医工作者,另一类是“兼职”法医,即从事分子生物学或者其他医学检测。亲子鉴定是法医工作者运用分子生物学技术,解决司法有关的一些问题。所以这个技术可以被很多分子生物学人员或者一些检测人员学习和掌握。但是这些人员往往缺乏系统的亲子鉴定理论学习,或者完全依赖于先进的仪器。在这样的背景下,技术人员在技术上容易造成错案。
2、 法医工作者和其他技术群体对于亲子鉴定的理解不同。亲子鉴定虽然是属于医学检测的范畴,但是决不像乙肝等医学检查那样简单。在亲子鉴定的背后,通常会附着具大的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所以像我们法医工作者,均亲子鉴定归入证据学的范畴。应用医学的知识解决法律的亲子鉴定。所以对待亲子鉴定应该说,证据学重于医学检测。如果亲子鉴定出错,有可能造成很大的家庭矛盾,www.cndna.net 甚至于自杀等现象。所以我提醒我们的同行,不管您是不是法医,或者您是司法注册但是没有进过系统学习的法医,在亲子鉴定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小心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如果是邮寄的血样,一定要搞清楚血样的身份,以免出错。
3、 对于邮寄的血样,我们通常要求血样上直接标明当事人的姓名和亲缘关系 ( 也就是滴有血的纱布和滤纸上,直接用记号笔标明身份 ) ,而不是仅在信封上标明这些。如果仅在信封上标明身份。就会出现两个问题,一如果信封内的样本拿出来没有标明身份,在工作中父母子三份血样不小心搞混了,那样我看这个亲子鉴定,谁都不敢做了,肯定是错案;二如果邮寄亲子鉴定出错了,对于责任的追究也不清楚。如果您直接在滴有血的纱布或者滤纸上写明身份,出错后查错,就比较明确,如果血样没有标错,肯定检测出错了;如果仅在信封上标记身份。那么如果检测时,把孩子的血当成母亲,母亲的血当成孩子,这样的错误到底检测时,技术人员调错了,还是当事人在抽血送样时,已经搞错了。当事人和检测单位就说不清楚了。
4、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碰到这两例情况是,一家是当事人自己到检测单位抽血,父母子三联体案件。还有一个案件是当事人邮寄父母子三个人血样,到省级某司法鉴定所。两个案件当事人均被排除亲生关系。后来找到我我们复查,亲子关系均成立。我们开始不相信亲子鉴定还会出错案,因为这个技术相对非常稳定,考虑到各方面原因,我们分析一种可能,就是血样调错。技术人员可能把母亲当成孩子,孩子当成母亲来检测,这样就是检测母亲跟父亲有无亲缘关系,必然会造成错案。当然邮寄那个案件不好说了,因为仅仅在信封上标明了身份,到底血样在抽送的时候调错了,还是检测过程中调查了,单位和当事人肯定说不清楚了。
5、 最后我要说的是,请慎用邮寄方式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要用邮寄方式,请一定在载体上准确标明身份;我们同行工作者切忌将母亲和孩子血样调错,造成没必要的错误。
6、 如果怀疑排除亲子关系的案件,一定要到第二家单位复查。从理论上来说,排除人为的假鉴定书,认定亲子关系的案例是不会出错的。
















